一、著作权不属于作者的情况有哪些在特定情况下,著作权并不完全归属作者,这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作者可以通过著作权的合法转让来获得对作品的所有权,即当著作权被转让给他人时,该作品的著作权便归属于受让人;其次,当公民死亡之后,其所拥有的著作权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这是因为作者在离世后,其著作权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再者,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其所享有的著作权将由接手其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续享有;最后,对于电影作品以及采用类似于摄制电影方式创作的作品而言,它们的著作权通常会归属于制片方。《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二、著作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著作权包含了两种主要的权益——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身权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在著作财产权方面,则囊括了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诸多权利,以及著作权人依法应享有之其他相关权益。

著作权不属于作者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单位作品:即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单位享有。
2. 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3. 委托作品:受他人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4. 演绎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5.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6. 美术作品:作者将自己的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获得原件的所有权,并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7. 原件所有权转移: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