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发布《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4年首版次软件产品的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申报工作。 一、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定义 (一)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者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者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二)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企业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 二、申报范围 (一)企业主导或自主研制以下4个领域的首版次软件产品: 1.嵌入式系统软件、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软件领域; 2.研发设计、生产控制、工控安全、业务管理等工业软件领域; 3.大数据、云服务、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等平台软件领域; 4.大型行业软件及其他智能制造相关系统软件等领域。 (二)企业研制开发的仅限于自用的软件及用户个性化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征集范围。向社会开放的SaaS软件不列入自用软件范围。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二)该软件产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取得有关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证书的; (三)该软件产品运行安全、性能可靠,并通过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功能符合性、性能效率、信息安全性和源代码漏洞扫描等内容和项目); (四)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明; (五)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六)该软件产品研制经费投入需累计超过100万元; (七)该软件产品申报时间与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时间不得超过2年; (八)该软件产品销售发票开票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后。 四、申报时间 2024年7月25日前。

泉州市征集 2024 年首版次软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