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释明要求仍拒绝提供游戏源代码用于侵权比对,可推定侵权行为成立
2025-07-25
经法院释明要求仍拒绝提供游戏源代码用于侵权比对,可推定侵权行为成立——某梦公司与超角虫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裁判要旨】1.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中,侵权判断应遵循“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标准。当软件著作权人能够证明被诉侵权方实质接触了其软件,且被诉侵权软件与权利人的软件存在实质性相似时,可以推定侵权行为成立。在无法直接获取被诉侵权软件源代码的情况下,若权利人提供了初步证据证明实质性相似,且被诉侵权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源代码进行进一步对比,可以依据现有证据推定侵权行为成立。2.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当被诉侵权商品名称与权利人商